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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港與巴基斯坦瓜達爾港合作,服務“中巴經濟走廊”建設

4月23日,青島港與巴基斯坦的瓜達爾港正式簽署友好港協議書,增進在貿易往來和資訊互換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共同服務于“中巴經濟走廊”建設,融入國家“一帶一路”戰略。

國家主席習近平日前出訪巴基斯坦時,中巴兩國明確以“中巴經濟走廊”為中心,以瓜達爾港、交通基礎設施、能源、產業合作為重點,形成“1+4”合作佈局。“中巴經濟走廊”專案的基礎是巴基斯坦的瓜達爾港。瓜達爾港位於巴基斯坦西南部俾路支省,瀕臨阿拉伯海,靠近霍爾木茲海峽,堪稱印度洋上的咽喉要地。巴基斯坦政府為“中巴經濟走廊”的建設制定了包括加強瓜達爾港與青島港之間合作在內的五項措施,以推進瓜達爾港的開發建設。

中國社科院亞太研究所文化研究室主任許利平表示,巴基斯坦作為重要鄰國在一帶一路上承擔了‘中巴經濟走廊’在內的旗艦專案。據悉“中巴經濟走廊”建成後,油氣資源可以從中東通過印度洋直接輸送到中國西南、西北,同時對中國西部大開發具有重大戰略意義,讓中國商品更好地“走出去”。

瓜達爾港是青島港在世界範圍內締結的第14個友好港。根據友好港協定,兩港作為中巴經貿聯繫視窗,加強貨物貿易,建設便捷高效的雙向物流通道。雙方還將建立港口資訊交流機制,包括國際航運資訊、港口發展趨勢、管理創新、先進技術與設備應用在內的資訊交流方面的合作。同時,促進集裝箱運輸和港口產業等現代物流業的發展,為商業活動提供良好的發展條件,助力中巴之間的互聯互通。

青島港與瓜達爾港接下來將努力開設港口之間的海上航線,增加兩港之間的貿易量。

作為海上絲綢之路的北方門戶和絲綢之路經濟帶的東方橋頭堡,青島港已制定了落實“一帶一路”國家戰略青島港初步行動方案,海陸雙向佈局與沿線國家的聯繫對接。青島港表示,目前已與緬甸皎漂港已實現管理層面合作,下一步將搶抓機遇,發揮優勢,積極“走出去”,通過資本投入、管理輸出、業務合作等方式,與沿線國家的港口建立聯繫機制,深入挖掘合作機遇,積極參與有關地區的港口開發建設、經營管理,在海外尋求新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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