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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關系 -> 公司治理 -> 股東通訊政策

1.介紹

1.1 本政策所載條文旨在列明與股東通訊相關的公司準則,以確保公司與其股東之間平 等、及時、有效、透明、準確及公開的通訊為目標。

2. 總體政策

2.1 公司向股東傳達資訊的主要管道為:公司中期報告、年度報告、季度報告(若擬刊 發)、股東周年大會及其它可能召開的股東大會,並將所有呈交予香港聯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聯交所」)的披露資料,以及公司通訊及其它公司刊物登載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 及公司網站www.qingdao-port.com。

3. 傳訊途徑

3.1 公司已於網站披露公司的聯繫方式,以便股東提出任何有關公司的查詢。

3.2 股東如對名下持股有任何問題,應當向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提出。其資料如下: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室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3.3 股東可隨時要求索取公司的公開資料。

3.4 公司通訊(如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中所述之含義),包 括但不限於(i)董事會報告、年度帳目連同核數師報告,(ii)中期報告,(iii)會議通知, (iv)上市文件,(v)通函,及(vi)委派代表書。 

3.5 公司通訊將及時遞交給股東並須以淺白的中、英雙語編寫以助股東了解通訊內容。

3.6 為了促進及時有效的通訊,股東宜向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提供其(其中包括)聯 繫方式,尤其是電郵位址。 

3.7 公司網站為股東提供企業資訊,如主要業務活動及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集團」)的最新 發展。同時網站提供有關集團企業管治以及公司董事會和各委員會的架構及職能的有 關資訊。 

3.8 在董事批准業績後,公司應在聯交所及公司網站發佈其業績公告。業績公告應當包括 集團的業績和業務表現,建議派發的股息(如有)和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的具體 資訊,以及其它上市規則不時要求披露的資訊。 

3.9 公司提交給聯交所登載在聯交所網站內的資料亦會隨即登載在公司網站。這些資訊包 括但不限於中期報告、年度報告、季度報告(若擬刊發)、公告、通函、股東大會通知 及與之相關的解釋檔(如有)及上市規則不時要求披露的資訊。 

3.10 從公司網站上亦可獲得公司不時作出的新聞稿。 

3.11 公司網站上所載之資訊將定期更新。

3.12 股東大會提供了公司和股東之間有建設性通訊的機會。股東宜親自參與股東大會,如 未能出席,可委派代表代其出席並於會上投票。 

3.13 公司將對股東大會進行適當的安排以鼓勵股東的參與。 

3.14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45日前向所有在冊股東發出書面通知、相關通函 及代表委派書。通知書應載有會議擬審議的事項以及開會的日期和地點。代表委派書 應當提供給股東以使股東可以指定委派代表出席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 

3.15 董事會成員,尤其是董事會下屬各委員會的主席或他們的代表人、適當的行政管理人 員及外聘核數師應當出席股東大會以回答股東提題。 

3.16 公司股東大會的程式將不時被檢討以確保符合公司組織章程細則、上市規則及適用的 中國法律的規定並遵循良好的企業管治常規。就個別重要事項的個別決議將提交股東 大會表決。除非議案僅涉及程式性或管理性事項,股東大會主席將提議根據公司組織 章程細則就議案以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股東大會將委任監票人計票。股東大會結束 後,投票結果將在公司網站和聯交所網站上公佈。 

4. 股東私隱 

4.1 公司認同股東私隱的重要性,並且除聯交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或相關法 律和法規要求外,在不經股東同意的情況下不會披露股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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